为全力保障我市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近日,市药监局药品监管处组织五个监管办骨干力量对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储存配送企业——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疫苗购进、运输、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一是查看疫苗相关证明文件,确保疫苗来源可查;二是查看疫苗的配送情况,重点查看疫苗配送单位的疫苗出库记录,确保疫苗流向可溯;三是查看疫苗运输、储存的监测和记录,保证疫苗储存合规;四是查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关键岗位人员操作、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情况,现场检查储存疫苗的冷库、自动温度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五是查看计算机系统的记录,确保疫苗的全程管理安全可控。就检查过程中形成的五条检查意见,检查组现场反馈企业,要求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意识,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药监局将继续加大疫苗专项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牢牢守住新冠病毒疫苗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公众接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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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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